煉膠機安全操作規(guī)程
來源:www.lusterfoil.com發(fā)表時間:2015-12-26
1.本機臺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并熟悉本工藝及設備性能才能開車。
2.全機的潤滑系統(tǒng)必須保持暢通,否則不能開車。設備任何一處有故障也不能開車。 3.冷卻系統(tǒng)應滿足工藝要求,不準在無冷卻的情況下開車。 4.設備不準在超過額定負荷的情況下長時間工作。 5.冬季受涼的膠或已燒焦的橡皮,不準作投料。 6.易燃易爆材料,如過氧化苯甲酰、聚異丁烯(塑料)等,不能在密煉機中操作。 7.各軸瓦溫度太高或被研出銅末時,要立即停止投料,加油沖洗,但不準停車,并應向領導及有關人員報告。 側壁溫度超過65℃時應停車。 8.壓縮空氣不足不能開車,以免上下頂栓卡住。若混合膠和生膠在上下頂栓中卡住,應立即停車清除,若掉進其它雜物時不能立即停車,應打開上下頂栓卸料后停車。 9.混合氯丁橡膠發(fā)現(xiàn)膠料燒焦時,應立即卸料。 10.油泵油杯的潤滑油應用規(guī)定標號的機油,不能用低號機油代替。 11.禁止將頭伸進投料口去觀察和傾聽混煉室中情況。